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蔬菜大棚合作社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蔬菜大棚合作社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怎样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只有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农业合作社没有权利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可以与农户协商,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农业种植合作社和老百姓的合同怎么签?
正常签承包土地的合同就可以,每户都要签的,合作社就相当于把土地从农民的手里承包过来,集中到少数人的手里进行耕作。
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成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
合作社以村集体的形式来签合同可以吗?
完全可以!
只不过,要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通过村民大会,全体村民全体同意由村集体出面将集体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而且为避免今后部分村民反悔和其它形式的要回土地,村集体续拟订一份授权集体流转土地的文书,全体待流转土地的户主签字;或者村集体与每户农户先单独签一份土地返祖协议,这个时候就可以由村集体就标的与合作社签署合同!
其实,目前很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在农村进行土地连片流转时就是按这种形式进行的!因为,与单个农户直接签合同,往往因户数众多,意见难得统一,利益诉求不一致,真正要做到连片拿下,还是有困难的!
另外,与单个农户打交道,即使以合同形式约定了土地流转,后期又会出现这样的农户出现新的想法,如加租金,有时自己想干什么事情,可以突然间作出收回土地的决定,这种情况,土地流入单位一般还是能在法律上获得保证的,但是农村基层工作有时不是动用法律就能有效解决的,毕竟对于土地流入单位,稳定有序的环境才是生产最有利的条件!
所以,综合这些情况,先由村级集体来与村民定个流转形式是比较恰当的。第一,村级可以利用组织的强力来对村民一定的约束,可以更有效地统一村民的思想,事情可以事半功倍;第二,当村民中途有变卦倾向时,村级同样可以出面做工作,比合作社或公司的一味讲好话效果要好,也为避免出现违背合同情况设置了一道防火墙!第三,通过村级来流转,一般都会有一个管理费的体现,不仅为集体引进实业带来实效,为壮大村级集体事业提供切实有效保障,这也为全体村民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打好基础,是一举多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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