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蔬菜合作社土地性质变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蔬菜合作社土地性质变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在村里租了十亩农田想用围墙圈起来种蔬菜合法吗?
土地租赁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不能建围墙,其它农用地建围墙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石、***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石、***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轮承包地能与后来补给的机动地互换吗?
土地***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 一、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案件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的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不成立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二、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案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现实中,由于农村土地承包人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加之受农村习惯的影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往往未报发包方备案,由此,实践中出现发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流转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的***案件。三、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案件 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中,土地流转未约定期限案件的处理,因其流转的方式不同,具体合同期限的认定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一,承包土地***取转包、出租或代耕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实践中争议较小,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参照《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处理。其二,承包土地***取互换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解释未作相应规定。
承包地来说。我们村很早就实现了。10年前就有这个模式。其他地区怎么样就不清楚了。现在地少人多。不够种植。现在农户也比较现代化。大多都是大棚种植。机器施工。也不会很累。研究什么商品能买上好价格倒是可以研究研究。欢迎大家围观指导,目前我们村开始研究绿化种植。比起蔬菜水果来的轻松也开始转型升级中
二轮承包地能否与后来的机动地互换?这个问题要从以下三点去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关于双方互换土地经营后,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和报土地发包方备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取转让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则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如果是***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则不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但互换或者转包应当向发包人进行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也就是说备案只是管理性规定,不影响互换行为的生效。
3、互换期限的问题。在很多承包地互换***中,都没有明确约定互换的期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承包地的期限为30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期限,那么一方是否可以解除协议呢?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的价款、质量、期限没有约定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约定,不能补充的,则根据相关的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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