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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农药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本条例自19***年5月8日起施行。***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颁发时间:《农药管理条例》于19***年5月28日***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到目前为止这是我们国家出台的第一部专门管理农药的法规,《农药管理条例》共8章49条。
《农药管理条例》于19***年5月28日***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到目前为止这是我们国家出台的第一部专门管理农药的法规,《农药管理条例》共8章49条。
农业部药检所你好!一.请问农药正式登记证续展要交多少钱,交那里,二...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的分如下两种情况而定: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正式登记证号: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临时登记证号: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机构设置
1、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四条 省级人民***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2、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3、县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全国的农药具体登记工作。
The End